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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財團法人宜蘭縣四結國民小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吳清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宜蘭縣四結國民小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8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事期滿,改選產生第7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吳清德
常務董事 吳定國
常務董事 鄭萬富
常務董事 游濟民
常務董事 吳金地
常務董事 張雅惠
董 事 黃順政
董 事 吳秋玟
董 事 吳添勝
董 事 李昇達
董 事 黃順洲
董 事 陳嬿竹
董 事 吳逸羚
董 事 林泇利
董 事 郭承宜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吳清德。
三、第7屆董事印鑑。
四、章程第6條、第7條變更,詳如附件。
- 發布日期:110-08-05
- 更新日期:110-08-05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