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財字第2號財團法人宜蘭縣雨宮靖和暨邱玉蘭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立登記
主旨:公告張文毓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宜蘭縣雨宮靖和暨邱玉蘭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7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刊登新聞報紙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6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財字第2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財團法人宜蘭縣雨宮靖和暨邱玉蘭文化藝術基金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礁溪鄉玉石村健康一街87號8樓之21。
三、目的:本基金會主要以辦理宜蘭縣文化藝術業務為目的,並以宜蘭縣為受益範圍。本基金會以提昇文化生活品質、健全藝術發展環境、培育藝術人才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一、辦理各類藝術文化展演、競賽、展覽、推廣、及學術研討等活動。二、辦理文化藝術人員進修、觀摩、研習、競賽、展覽等活動。三、設置各類型文化藝術獎學金。四、辦理文化藝術相關之獎助及捐贈事務。五、獎助及辦理藝文環境發展相關之研究。六、規劃執行藝術文化空間營運管理事務。七、發行文化藝術相關之刊物及宣傳品。八、贊助及獎勵優秀藝術文化事業及藝術文化工作者。九、獎助及辦理國際藝術文化交流事務。十、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文化藝術事務。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宜蘭縣政府中華民國110年6月24日府授文行字第1100005489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0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董事:張文毓。
八、捐助方法:設立捐助財產總額為新臺幣貳百萬元整,由邱玉蘭無償捐助之,並於許可設立後,得繼續接受捐贈。
九、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張文毓
董 事 邱玉蘭
董 事 孫清吉
董 事 陳珏安
董 事 何黃榮
董 事 魏淑惠
董 事 蔡仁勝
董 事 洪雅文
董 事 吳敍禎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0-07-26
- 更新日期:110-07-26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