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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66號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吳定國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6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9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6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宜蘭縣礁溪鄉北門巷39號。
二、目的變更為:本會以促進教育文化推廣及藝文產業發展之公益事業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一、推展及辦理各類文化藝術表演活動。二、促進文化創意產業行銷及在地營造發展。三、文化資產之收藏、維護與保存。四、於學術或藝文界之資源整合、研究與推廣發揚。五、促進國際文化藝術交流之機會與平台。六、其他符合本會設立目的之相關公益性文化藝術活動。
三、第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吳定國
董 事 陳進傳
董 事 吳錫傳
董 事 吳劭珮
董 事 吳慧嫻
董 事 簡信斌
董 事 吳志明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吳定國。
五、章程第2條、第4條變更。
六、第3屆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0-06-26
- 更新日期:110-06-26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