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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3號財團法人蘭陽玉尊宮社教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陳才馨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蘭陽玉尊宮社教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0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4屆董事長李慶灶請辭、董事林淑美請辭,新任董事長為陳才馨,補選董事簡永信、劉份雄。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才馨
董 事 簡永信
董 事 劉份雄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變更為陳才馨。
三、董事簡永信、劉份雄印鑑。
- 發布日期:110-05-21
- 更新日期:110-05-21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