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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4號社團法人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諶淑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9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諶淑婷
常務理事 吳嘉苓
常務理事 徐書慧
理 事 邱嘉緣
理 事 池依林
理 事 鍾秀靈
理 事 施麗雯
理 事 高美玲
理 事 黃琬婷
常務監事 陳育青
監 事 林冠馨
監 事 郭素珍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諶淑婷。
三、第2屆理、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0-04-28
- 更新日期:110-04-2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