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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8號財團法人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呂冠緯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均一平台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66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呂冠緯
董 事 李吉仁
董 事 梁立省
董 事 何麗梅
董 事 簡立峰
董 事 白崇亮
董 事 江前緯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呂冠緯。
三、第2屆董事印鑑、董事呂冠緯印鑑變更。
四、捐助章程第4條、第7條、第15條變更。
- 發布日期:110-02-05
- 更新日期:110-02-05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