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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財團法人周澄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李順惠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周澄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6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李順惠
董 事 周 澄
董 事 黃登宗
董 事 陳俐莉
董 事 張木村
董 事 陳文永
董 事 鄭志宏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李順惠。
三、第3屆董事印鑑。
四、董事黃登宗、陳俐莉變更印鑑。
- 發布日期:110-02-26
- 更新日期:110-02-26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