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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08號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惇仁人本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潘大興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惇仁人本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89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0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潘大興
董 事 林秀美
董 事 王梅玲
董 事 黃彩堂
董 事 陳清旭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潘大興。
三、章程第5、10、19條變更。
四、第3屆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0-01-13
- 更新日期:110-01-13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