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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71號社團法人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林連生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宜蘭縣頭城鎮中元祭典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8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34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7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5屆理事楊碧村、甘錫賢、石錫煌辭職,補選之理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莊蔭
理 事 王新驊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變更為林連生。
三、理事莊蔭、王新驊之印鑑。
- 發布日期:109-08-14
- 更新日期:109-08-14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