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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3號社團法人台灣莉丰慧民V關懷動物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112宜院深登字第 6841 號
主旨:公告易順蓮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莉丰慧民V關懷動物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5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理事長楊懷民辭任,理事長職務由原常務理事易順蓮繼任,原常務理事職務由理事易順秋繼任,原理事職務由理事何素秋繼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易順蓮
常務理事 易順秋
理 事 何素秋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變更為易順蓮。
三、繼任理事印鑑。
主 任 葉瑩庭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