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50號財團法人大二結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112宜院深登字第6680號
主旨:公告林誠賢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大二結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4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5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4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5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誠賢
董 事 吳亭樺
董 事 李宏毅
董 事 林重華
董 事 王捷民
董 事 葉又蓉
董 事 張春琴
董 事 陳育貞
董 事 陳淑芬
董 事 賴明山
董 事 薛淑瑞
董 事 簡秀玲
董 事 林坤智
董 事 簡子智
董 事 傅德賢
監察人 邱正仲
監察人 洪靜枝
監察人 林奠鴻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林誠賢。
三、第5屆董事、監察人印鑑。
主 任 葉瑩庭
- 發布日期:112-05-22
- 更新日期:112-05-2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