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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4號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江志宏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人智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0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七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八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江志宏
董 事 張純淑
董 事 蔣家興
董 事 陳佩英
董 事 謝小芩
董 事 張正傑
董 事 唐永洪
董 事 陳鼎元
董 事 蔡志瑋
董 事 許介成
董 事 李婉莉
董 事 胡雅潔
董 事 盧明光
董 事 陳 昌
董 事 周文玲
董 事 羅心慧
董 事 丁力藺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江志宏。
三、第八屆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1-12-05
- 更新日期:111-12-05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