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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財團法人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主旨:公告游本盧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9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游本盧
董 事 游祥明
董 事 陳鴻禧
董 事 呂惠卿
董 事 張智傑
董 事 周錫琦
董 事 陳正德
董 事 何家榛
董 事 伍若蘭
董 事 黃豪志
董 事 楊弘哲
董 事 莊秀梅
董 事 陳國雄
董 事 林育昌
董 事 陳逸能
董 事 林麟昌
董 事 盧銘欽
董 事 賴政良
董 事 林顯宗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游本盧。
三、第9屆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1-11-15
- 更新日期:111-11-15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