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9號社團法人臺灣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權益促進會設立登記
主旨:公告方惠恩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臺灣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權益促進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9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刊登新聞報紙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8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9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臺灣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權益促進會。
二、主事務所: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村寒溪巷57-1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結合長期照顧工作者、培力與輔導部落在地組織、政策倡議、教育訓練及其他促進原住民族長期照顧發展事宜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8年5月9日台內團字第1080281057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方惠恩。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會員捐款、委託收益、基金及其孳息、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方惠恩
常務理事 李淑敏
常務理事 高美蘭
理 事 陳思旋
理 事 呂淑芬
理 事 馮詩媛
理 事 韓雅珍
理 事 李真理
理 事 呂政德
常務監事 余玉華
監 事 鐘燕鈴
監 事 陳怡君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 發布日期:111-09-07
- 更新日期:111-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