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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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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時須否攜帶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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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或代理人為自然人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未領取國民身分證者,應提出其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 2.投標人為法人者,應提出相當之證明文件影本,並應於投標書上書明法定代理人之姓名。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2-01-16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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