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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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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接受家事專業調解,要怎麼樣聲請?需要另外付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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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規定強制調解的事件一定要進行調解程序以外,法院在收案以後,書記官會寄發期日通知書及調解意願調查表給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如果願意接受家事調解,可以在調查表同意欄上勾選同意後,將調查表寄回法院,或在法院所定的期日到場以書面表示同意接受調解即可,當事人並不需要再另行提出聲請。而且,家事專業調解是法院提供的服務,除了原本應該繳納的訴訟費用外,就調解程序不須另外付費。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5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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