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13日下午5時30分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收件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總務科」收,封面註明:「報名駕駛甄選」,郵寄投遞郵戳日期為憑或於期限內持報名文件親送本院收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