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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甄選駕駛、工友各1名
一、資格條件:
工友: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之工友、技工及駕駛。
(二)國民中學以上畢業,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三)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駕駛: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之工友、技工及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應徴者須持有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二、工作項目:
工友:收送公文,清潔等勞務性工作及其他指派之工作。
駕駛:
(1)大型、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工作維護。
(2)院區內勤務支援及其他交辦事項。
(3)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三、薪資待遇:
工友:新臺幣25,365至31,,895元(薪點90至150)
駕駛:新臺灣28,930至34,375元(薪點120至170)
四、工作地點: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本院新廈、宜蘭縣五結鄉仁愛路二段88號本院羅東辦公室及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261號第二辦公室等3院區。
五、報名日期:109年03月06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本院收發室,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應徵駕駛](以掛號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人:總務科李小姐 電話:(03)9252001 分機2606 傳真:(03)9252040
- 發布日期:109-01-17
- 更新日期:109-01-17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