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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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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因應疫情暫緩開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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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即日起非必要暫緩開庭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宣布雙北(臺北市、新北市) COVID-19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宜蘭地院(下稱本院)轄區與雙北毗鄰,實為一個生活共同圈,人員相互流動頻繁,考量造成防堵困難等因素,經請示臺灣高等法院、司法院後,司法院同意本院比照「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辦理。

本院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重要的防疫措施如下:

一、原則上暫緩開庭:自即日起至同年月28日止,除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事件(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仍應開庭外,暫緩開庭。其他在法院之業務(如調解、強制執行、拍賣事件、公證結婚)或活動,亦按上開原則辦理。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有疑問,請洽承辦股書記官。

二、加強進入法院人員管制:進入法院之人員採實聯制,需填寫「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可用紙本登錄,也可以QR CODE掃描)、測量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凡依法不得進入法院之人員,應向法院通報,以維合法權益安全。

三、如有須要親友陪同到院者,請以1人為限。
其餘部分,均依司法院110年5月15日秘台處四字第1100014889號函發布的「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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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因應疫情暫緩開庭新聞稿pdf
  • 附件-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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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18
  • 更新日期:110-05-18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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