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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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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邀請縣內農會團體參與 「逗陣繞法院-作伙當法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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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法將於民國112年正式施行,為使民眾瞭解國民法官制度,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於111年9月12日上午舉辦「111年逗陣繞法院-作伙當法官」活動。計有宜蘭縣農會理事長李竹村及總幹事陳誌銘先生、冬山鄉農會理事長賴金龍及總幹事黃志耀先生、三星地區農會理事長張榮華及總幹事李智遠先生等重要幹部40人參與本次活動,期能提高農會團體意見領袖對於國民法官制度之認識,並建構人民與司法充分良好之對話平台。

      本次活動由宜蘭地方法院院長莊深淵親自主持,並進行國民法官制度專題介紹,莊院長以生動活潑之方式向來賓說明,除了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以外,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凡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之國民,均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另亦針對法官法制定緣由、國民法官選任程序與資格、權利義務、審判流程及判決形成等過程,透過現場簡報說明,加深民眾對於國民法官制度之印象,並鼓勵民眾未來積極擔任國民法官,共同參與法院案件之審判,讓司法更為透明。

       為能聽取參與來賓的意見與回饋,莊院長親自主持國民法官問題交流座談會,與會來賓對於陪審制與國民法官制度之差異;國民法官法庭判決之形成;國民法官如何選任;合議庭法官職務分工等問題發言踴躍,均由院長詳細回答。活動最後由本院訴訟輔導科科長介紹國民法官席位及法庭設備,同時讓來賓體驗穿著法袍來認識不同顏色之法袍所代表不同的職務;另本院政風室主任向來賓宣導司法黃牛詐騙之防範,說明如何避免有心人士假冒司法人員行騙,並可善用法務部建置之律師查詢系統,維護自身訴訟權益,以防遭遇假冒律師之情形。與會來賓均表示本次逗陣繞法院活動收穫滿滿,對於國民法官制度、法庭環境及法院各單位之運作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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