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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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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集中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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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簡化報到流程,提升便民效能

▍推動時程

本院於111年8月開始辦理

▍名詞定義

自動電子報到
當事人等以開庭通知書、傳票提供之二維條碼(QR CODE)或身分證之條碼,自行於法院建置之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器完成報到手續。
輔助電子報到
未能自動電子報到的當事人等,由法院工作人員協助完成報到手續。

自動報到流程

▍電子報到系統流程圖

一般當事人可使用開庭通知書/傳票上之二維條碼或身分證上的條碼,至自動報到處刷條碼報到。
應受保護者應到法警室,由法警同仁利用電子報到系統代為報到。
一般當事人未帶紙本通知、無法自動報到,可到輔助報到處報到。輔助報到處可備援法庭列印報到單。
庭務員列印報到單並點呼參與訴訟者到庭。

逾時報到之處理
▍逾時報到之處理

一般開庭
‧ 已逾表訂庭期但尚未開庭,可用自動電子報到。
‧ 已逾表訂庭期且已開庭,可用輔助電子報到。
調解庭
‧ 已逾表訂庭期,可用輔助電子報到。

 

  • 發布日期:111-09-20
  • 更新日期:112-01-16
  • 發布單位: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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