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長在94年11月28日全院工作會報中的話:
今日是本人第一次在本院舉行工作會報,很高興有機會在此與各位結緣,這也是第一次在工作會報與同仁溝通,首先向各位介紹幾個重要的價值觀念,作為日後本院處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原則,同時也是全體同仁共同努力的目標:
- 落實「服務的觀念」︰法院設置的主要目的,係以服務民眾為本,在審判範疇以外的事務,希望全體同仁做每一件事情,都要有為民服務的觀念,本人與各科室主管是一個行政團隊,目的是要導引及協助同仁,提供人民更好的司法服務,法院全體同仁亦是一個行政團隊,每位同仁都要發揮團隊精神,確實提高服務人民的效益,因此本人希望各科室主管要有服務全體同仁的心,替同仁解決問題,而全體同仁更要有服務人民的觀念,期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提供迅速而優質的司法服務。
- 確立「守法的觀念」︰法院是解決糾紛的地方,訟爭兩造中定有輸贏,必有一方會不滿,甚而辱罵司法不公,這是司法的無奈,但本人希望本院全體員工都能夠加油,要以宜蘭地方法院為榮,當外出時民眾問我們在哪裡上班,知道我們是在宜蘭地方法院服務時,民眾都能豎起大姆指,說宜蘭地方法院的員工真的很認真、敬業、操守又好,期希民眾對本院員工都有如此的評價並非困難,但第一步是同仁務必要守法,切勿有傷害本院的機關形象跟信譽的作為,不久前頻傳司法風紀事件,也曾有媒體鎖定某法院加班的書記官,集體於加班時間外出購物,被媒體拍照,刊登在雜誌上大肆批評,另有某法院的科室主管於加班時間外出,被拍到去健身中心的資料,諸如此類之情事,對司法機關形象傷害頗鉅,且當事人須面臨後續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最近更傳聞法院有書記官未辦理紀錄業務,而具領紀錄費之情事。目前司法機關預算獨立,經費較其他行政機關充分,如我們有不合法之處,也許就有人會特別注意而被爆料,但毋須害怕別人爆我們的料,唯一且最佳的辦法就是我們不要違法,因此希望同仁能夠掌握確實留在法院辦公時間而申報加班,而行政單位及各科室主管也會給同仁最大的彈性,同仁也要自問是否已盡本分,總之,出發點是希望減少同仁不必要的麻煩,也不希望宜蘭地方法院有被傷害的機會,故期盼同仁務必要守法,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 強化「溝通的觀念」︰法院全體員工共同努力的目的,是要做好司法審判事務,同仁間必須要有良好及充分的溝通機制,因此我們不要有黑函事件,也不要有小報告,而是要直接、上下垂直或水平的溝通,希望將來本院所有政策的形成及執行過程,能隨時有橫向及縱向的溝通,不論是各科室主管跟同仁之間,或是全體同仁跟本人之間,若對院務推動有任何意見,歡迎隨時反映,以即時改善工作流程,提昇工作效率,因此除在主管會報跟主管間的溝通外,希望能以三個月或六個月為一期,利用中午時間與法官以外之全體行政同仁一起用餐,當然亦歡迎庭長、法官均能撥冗參加,餐會過程除了聯繫同仁彼此的情誼外,也希望科室間能瞭解其他的科室辦理的事務,體諒對方的需求,加強互相配合,如此才能將工作做的更好,並減少科室間的摩擦與誤會,更重要的是希望同仁能利用午餐會報,將自身的工作心得與經驗,或者是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有需要協助的困難,藉此機會彼此交換心得,確實將問題提出來共同討論並解決問題,期能更有效率的推動院務。
- 建立「課責性及創新的觀念」︰課責性即每個人要對自己行為負全部的責任,希望本院將來的年度考績與獎懲,確實與每個人真正的工作表現出來的績效緊密連結,本院在審判以外的行政單位,每年可提報一位模範公務員,鼓勵同仁積極爭取提報,如果在公務人員生涯被提報為優良模範公務員,除了是莫大的光榮外,如繼續保持如此的工作精神跟態度,並有升遷的資格與機會,本院對提報模範公務員的機會,應開放給全體員工,就年度的考績也應透過客觀公平實際的表現事項來做評定,讓同仁知道努力就會有真實的評定考績,而並非以所謂的印象分數來打考績,所以本院應可設計並建立較為精緻的評定指標,譬如可以高院、司法院指示希望我們達成的目標事項,或是本院內部建立某些指標,而以評定指標的成績,作為初步衡量績效及考核依據,且可讓同仁都很清楚自己於指標表現的成績,同時明瞭年度的考績將會落在那個等級,總之,希望工作績效與將來的考績獎懲能夠確實結合,具有真正的關聯性,讓每位同仁努力的成果會被展現,透過公開、透明的的機制,建立一個真正的公平、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環境。另外是要「創新的觀念」,以中華汽車公司為例,該公司在政府保護汽車工業時代幾乎沒有競爭力,嗣於開放汽車市場後,即面臨經營困境,該公司後來換了一位總經理,要求公司全體員工,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昇產品品質,終於創造該公司的佳績榮景。然是誰能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昇品質?就是實際作業的員工,以努力創新的概念來談他們是如何辦到的,該公司要求每一位員工就其工作項目範圍,思考如何將流程縮減卻能夠降低成本,達成前述目標,若員工所提改進創新的方案被採納而得運用,替公司省錢並達到好的業績,即按該方案貢獻度的比例,發給該員工獎金,所以後來該公司全部的員工,除用心於自身的工作外,並經常認真思考如何的讓流程更減短、更有效率,更節省成本,更提高品質,因此使該公司的服務及品質均大幅的提升。今日藉此值得參考效法的例子,與各位同仁相互勉勵,法院是政府機關不是營利機關,雖然不能發給員工獎金,但可以考績、加班費、獎懲,模範公務員的選拔等方式獎勵同仁,本人希望儘量彈性為同仁創造利益,但不是圖利同仁,而是希望同仁能夠透過另一個增進,提供更好的服務給人民,所以本人在此提供「課責性」、「創新」的觀念給同仁,因為法院從收案後至裁判、送上訴執行等流程,各位同仁參與其中,若發現流程上是可以改進的,請各位儘量提供改進意見,我們隨時都可以檢討改善,並以各人的創新度、任務達成度、貢獻度加總,同時可成為本院評選模範公務員的指標及年度考績的評定參考,希望各位同仁積極配合,共同建立一個更積極、正面、快樂的工作氣氛與環境。
- 精實「最大效益的觀念」︰預算經費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因此非但不能亂花費,還應該將每一分錢發揮它最大的效用,這是身為公務人員應有的基本認知。雖司法機關預算獨立,經費相對較為充分,但我們更應將成績展現出來,提供比以前更進步的司法服務,最近發現部分替代役男宿舍使用的電費稍嫌過多,就過度花費的部分,是可依適當的管理而節省下來,利用到其他該用的地方,因此全體同仁應該要有將每一分經費花在刀口上的觀念,以節省公帑,並創造服務人民的最大效益。
以上幾個觀念今日本人提出跟各位同仁分享,也是日後本院處理內部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原則,希望建立一個公平、開放、有誘因的工作環境,而最終的目的是希望建立同仁能以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為榮,工作愉快並有尊嚴的正面工作環境,往後各位同仁如有任何看法及意見,希望能夠直接面對面的溝通,共同積極迅速完成工作,提供人民最佳的司法服務。
院長 黃瑞華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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