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管轄宜蘭縣境內之民、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簡易案件、非訟事件、家事及少年事件及其他法律所規定之訴訟案件,如民事強制執行、提存、登記、公證等事件。縣境面積為二千一百三十七平方公里,分設宜蘭市、羅東鎮、頭城鎮、蘇澳鎮、礁溪鄉、壯圍鄉、員山鄉、冬山鄉、三星鄉、五結鄉、南澳鄉、大同鄉等十二鄉鎮市,人口總數為四十六萬二千二百八十六人(九十三年十二月底統計數),其中以宜蘭市九萬三千五百二十六人及羅東鎮七萬一千九百二十二人為最多,工商亦最為發達。本院因坐落於溪北之宜蘭市區內,為服務溪南地區民眾,於八十五年另於毗鄰羅東鎮旁之五結鄉興建羅東簡易庭,該庭面積有二千四百一十四平方公尺,較諸本院面積三千五百四十三平方公尺相差無多。為紓解本院辦公廳舍之擁擠,八十九年十二月遂將民事執行處及非訟事件處理中心遷移至羅東簡易庭辦公;九十年一月起復將少年法庭全體人員遷該處。自彼時起,羅東簡易庭乃改稱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羅東辦公室。九十年十一月一日起,為配合司法院將少年及家事法庭獨立籌設之政築,少年及家事法庭移至羅東辦公室,少年人犯亦開始移送羅東辦公室處置。至此,本院員工已有約三分之一人力移至該處辦公,該處辦公空間也因此能充分利用並趨於飽和。
現行本院使用之辦公廳舍,重建迄今,匆匆歷經四十餘載,除外貌老舊外並已顯狹窄,早即不敷使用。為因應案件倍數成長及人員擴編之需要及改善現有辦公廳舍擁擠之窘境,遂於民國八十一年間規劃遷院之可行性,經無數人員努力奔忙及歷無數波折,於八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報奉司法院核可,在宜蘭縣政中心計劃區域內建築莊嚴嶄新的司法新廈。新院遷建工程於九十年三月十四日開工,土地面積共二萬六千九百餘平方公尺(約為八千一百四十坪),樓層高度分別為地下一層、地上五層,總樓地板面積約為一萬四千五百四十平方公尺(約為四千四百坪)。該處位於宜蘭市與羅東鎮交界處,宜蘭縣政府、宜蘭縣議會及中央公園相鄰,環境清幽雅致。南有24公尺環狀縣政西路,東有台九省道相通,距離宜蘭火車站僅三公里,聯外交通非常便捷。司法新廈於九十二年興建完成後,預定九十三年五月遷入啟用,相信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司法新廈的落成啟用,必能為司法正義開創新局,同時也為蘭陽地區民眾提供更便民、禮民的服務。
|